最高检刊发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4-12-28 17:23:36 来源: 山东法制报 阅读量: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九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第10期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以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为抓手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为题,刊发了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这一荣誉不仅是对市中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继续前行的动力。

2024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体系,创新性地提出了“预防+矫治”市中检察模式,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开辟了新路径。

“高效预警+精准矫治”

智慧监管模式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市中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同时注重惩教并举。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严厉惩处,确保管束到位,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而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则依法从宽处理,实施多元化精准帮教,其中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为6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并成功帮助他们考入大学,持续保持了附条件不起诉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的记录。今年,市中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评为“山东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家校社联动+数字赋能”

协同共育模式

为更有效地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一是积极与区教体局、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了73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亲职教育。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等问题,精准制发了120余份“督促监护令”。二是“数字检察+检察建议”双管齐下,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制发了11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其中,《以数字技术驱动未成年人检察履职融合化》成果荣获了山东省数字法治建设优秀成果奖。三是与区妇联共同建设了“公益诉讼联络站”,会签了《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区妇联、孟庄镇政府,设立了全区第一个镇街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打通了关爱未成年人的“最后一公里”。

“法治宣教+网络保护”

双驱引导模式

市中区检察院以“青未了 中兴未检”工作品牌为引领,创设了“太平在线”普法栏目,并打造了“云护未”网络平台。一是创建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机制,全体员额检察官担任了78所辖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及枣庄市专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2024年以来,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等活动88场次,针对重点学生及其家长座谈2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师生达3.5万余人次。二是取材真实案例,与区教体局联合录制了以校园欺凌为题材的“模拟法庭”活动,并通过校内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在全区中小学播放学习,这一做法得到了新华社、大众网等多家媒体的报道。三是以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为原型创作了《少年有梦,法不可违》普法动漫,并制作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课件,该课件入选了省级精品课件。一名干警入选了山东省“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参加全省巡讲活动。

“罪错分级+个性矫治”

靶向治理模式

市中区检察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一是以“专业社工+检察官”模式,对33名未成年人开展了有效的考察帮教,通过“周谈心+月教育+季活动”方式,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二是在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与区教体局、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辖区所属镇街会签了《罪错分级协同管理办法》,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按照“红、黄、蓝”不同预警模式进行三级分类管理。三是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方位融入专门学校运作过程,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干警受邀在专门教育学校的岗前培训中为领导和老师授课,并受聘任为专门教育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对送教人员进行科学评估,截至目前,市中区已送教57人。今年,市中区检察院被评为“省级罪错分级试点单位”。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中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为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贡献检察力量。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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