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鸟,当心将自己捕进“法网”
基本案情
马某爱好养鸟,从短视频平台看见有人发抓鸟的视频,遂产生了捕鸟念头,后在公园里的松树林内诱捕煤山雀(属“三有”保护动物)1只,并养在笼内作观赏用,直至被人举报。
刑事检察部门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本案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对马某诱捕野生鸟类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本期普法宣传员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潘婧奕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二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检察官提醒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我们对自然环境的责任,也是我们对未来的承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也赋予有关组织和个人举报危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等违法行为的权利。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