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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丁静:实干担当守初心 逐梦检察绽芳华

2024-07-18 21:46:47 来源: 山东法制报 阅读量:

近日,山东省检察院印发《关于表扬在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表现突出基层检察院、集体和个人的通报》,烟台检察机关1个基层检察院、2个集体、8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其中海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丁静被表彰为全省表现突出个人。

丁静,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海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参加工作16年,她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其间10年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主办了多起在全市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曾被授予“烟台市妇女儿童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烟台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业务能手”“烟台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优秀公诉人”“海阳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获得烟台市检察院嘉奖1次、海阳市委市政府嘉奖3次、三等功1次等。

爱岗敬业 履职尽责

用青春书写检察答卷

2012年,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筹备之初,丁静就作为最佳人选纳入组织视野。从检工作不到四年,她就展现出了拼搏、创新、沉稳、耐心等诸多优秀品质。工作中大胆尝试、善于总结,不断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矫正、预防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丁静结合办案实际进行充分调研,分析犯罪原因、特点,研究导致案件发生的政策、制度和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推动政策调整、完善制度机制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设性意见30余条,有效减少了全市涉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其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调研报告》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委书记曾作出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照调研报告内容完善相关工作。

甘于奉献 勇于攻坚

用情怀擦亮检察底色

2017年,丁静参与了中央“610”挂牌督办的“相应-昆仑”专案,该案系“两高”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全国范围内首例以司法认定方式办理的新型邪教案件。该案横跨多个省市,被告人人数多且拒不认罪,有的曾多次参加邪教或有害气功组织,具备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单取证材料就有几大箱。接到主办该案的任务时,丁静正经历严重妊娠反应,但她没退缩,一边忍受身体不适一边带领年轻同事反复审阅、研究案卷材料。长期的高负荷运转,导致丁静的孩子早产了一个月。产假期间,丁静得知该案需要到异地开庭前会议,不顾身边人的反对,带着妈妈和孩子加入到同事们的共同战役中。孩子9个月大时,丁静再次带上妈妈和孩子奔赴外地出庭公诉,一开就是整整三天。当庭审结束、丁静走出法庭的那一刻,她紧紧抱住面前的一大一小,幸福的泪光在眼中闪耀,映衬胸前的检徽更加光彩夺目。

勤勉务实 善作善成

用担当再创检察佳绩

2023年1月,丁静开始负责第一检察部工作。面对被诈骗而追赃不得的被害人集体来访,她一次次接待,耐心解释法律规定、疏导愤激情绪,赢得了来访人员的理解和配合。面对拒不认罪的罪错当事人,她秉承“教育、感化”的方针,力争让当事人主动意识到错误、真心悔改,从而减少再犯可能。面对往返不便的异地当事人,她要求科室人员尽量做到一次讯(询)问,符合条件的适用速裁程序,其他普通案件则履行程序后当日提起公诉并协调法院当日送达起诉书,减少当事人诉累。这样的要求对部门干警来说时间紧了、节奏快了、压力大了,但丁静一直以身作则,让其他干警都心服口服。她认为工作最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满意,执法司法既要有力度更要有群众可感知的温度。

作为新时代青年检察官,丁静始终用担当兑现庄严承诺,以奋斗践行初心使命,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展现新时代检察精神,用真诚、真心、真情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勇毅前行。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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