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不停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临清市人民法院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纪实
编者按:今年以来,聊城市两级法院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要,铆足劲、拉满弓,推动强理念、优品牌,强主业、优服务,强管理、优质效“三强三优”专项活动落地见效、开花结果。近日,本报记者深入探访聊城两级法院,聚焦其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出系列报道,全面展现聊城法院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


省法院部署开展的强理念、优品牌,强主业、优服务,强管理、优质效“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是以审判理念现代化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实际需要,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走在前、挑大梁”的有力抓手。近年来,临清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三强三优”工作要求,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在“变”上谋思路,在“革”上下功夫,在“干”中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向强向优发展,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突出理念引领,在做优司法为民上求实效
“感谢法院和住建局的帮助,我们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拿到调解协议书后,常某等6位农民工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临清法院立案庭助力农民工讨薪场景
今年初,常某等人到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反映临清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欠薪。由于该纠纷涉及农民工工资、诉前保全等多个问题,住建局立即联系了临清法院。接到案件后,该院组织住建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处。问题的关键在于,上一级发包方一直未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资金困难,暂时没有能力结算薪资。为此,法官从法理、情理、诚信等层面释法说理,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和要面对的诉讼成本,同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劳务工人生活的不易。经过多次长时间背对背、面对面的协调沟通,最终各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次日便过付劳务费6万元,剩余拖欠的工资分期履行。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今年以来,该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动摇,引导干警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搭建“人民法院+矛调中心”工作架构,着力打造“网格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汇集多方力量全链条、全周期化解纠纷。立足立案诉服主责主业,树牢“群众需求系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着眼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开辟绿色通道,成立青年帮办队伍——“诉服e站”,服务农民工、老弱病残、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获评全省“有爱无碍”诉讼服务示范文明岗法院、全省司法为民示范法院。
聚焦司法保护,在做优生态保护上求实效
“因为我们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制裁,希望用我们的行动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被告人薛某、张某对法官说道。10月29日,临清法院将庭审“搬”进烟店镇冯圈联村,公开巡回审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薛某、张某滥伐林木案。
临清法院巡回审理滥伐林木案场景
今年3月,薛某、张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采伐购买52棵杨树。经侦察机关评估鉴定,涉案被伐林木立木蓄积符合立案标准。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进行补植复绿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判决薛某、张某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000元。
当庭宣判后,薛某、张某深刻反省自身错误,并表示通过劳动,切实体会到了修复生态环境的艰难,在今后的生活和经营中,将积极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政策,做一名合格的“护林人”。“昔日‘毁林者’变‘护林人’,既能做到损害担责,又能修复生态,比单纯一次性经济赔偿更有利于生态的修复与治理,充分体现了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法治原则。”该案承办法官苏春斌说。
临清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场景
今年以来,临清法院生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新方式、新理念,确立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实行“3+4”七人合议制模式。践行恢复性生态司法,设立两处环境修复基地,通过判决补种复绿、护林护鸟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牵头冀鲁7家基层法院建立大运河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机制,擦亮“临法护航·清美运和”特色环资品牌。联合市文旅局建立元运河、古建筑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在运河钞关等古建筑发布《司法保护令》,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环境工作合力。
立足主责主业,在做优营商环境上求实效
“破产审判有温度,维护权益保民生。”这是临清市第二针织厂破产清算案中300余名职工对该院的一致评价。
临清市第二针织厂已停产近30年,300余名职工一直处于下岗状态。直到今年9月,职工权益未能获得应有保障,部分职工甚至存在多年不能退休的现象,面临退休难、看病难等问题。
临清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临清市第二针织厂破产清算案。审理过程中,为解决职工安置资金缺口,该院将破产企业财产和财政拨款(国有划拨土地变现资金)分类分配,全额解决职工集资款。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市人社局等政府部门会商研判,争取破产企业养老保险统筹金(企业应交部分)核销。考虑到核销工作的前提是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必须补足,该院积极协调临清市农村商业银行专门设立“养老无忧贷”,为困难职工发放贷款,用于缴纳职工欠缴部分,妥善解决职工退休难题。
10月9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批准核销临清市第二针织厂养老保险费共计2352.97万元。这是临清市首次申请并核销成功,有效解决了破产企业300余名职工的养老保障问题,减轻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财政资金压力。
今年以来,该院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出台护航高质量发展24条措施,构建“产业链+司法链”的双链融合发展模式,服务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积极构建“四位一体”知识产权审判新模式,探索建立轴承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将烟店法庭升级打造为“产业园区”特色法庭,依法护航创新发展。健全完善破产重整价值识别机制,两家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探索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依法积极稳妥推进1家负债近50亿企业成功由预重整进入重整程序,助力危困企业涅槃重生。
风劲帆满图新志,砥砺奋进正当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关淼表示,在推进新时代法治实践征程上,将扎实推进“三强三优”专项活动,忠诚履职,砥砺奋进,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谱写审判工作现代化新篇章。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屈庆春 通讯员 王希玉 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