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山东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以上

11月7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优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护好乡村振兴幸福路情况。会上记者获悉,全省公安交警通过一系列举措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包括做强县域综合治理机制、压实镇村属地责任等。截至 10 月底,全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0%以上。农村交通更顺畅、出行更安全、百姓更满意。

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省交安委副主任修春清表示:“道路交通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近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据介绍,2023年11月,全国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场会在山东召开,推广我省“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共治、社会参与、闭环管理、压实责任”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山东省农村地区迎来交通大发展,人、车、路等交通要素增长迅猛,公路里程达26.4万公里,5.36万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村通;现有农村驾驶人1842万人、机动车1359万辆,分别占全省总数的48.1%和37.2%。“农村交通管理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整个交管工作中占比最大、担子最重,其工作成效直接决定着整体交通安全形势,影响着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修春清表示。
今年伊始,省公安厅党委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列为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聚焦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做强县域综合治理机制、压实镇村属地责任、精准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创新科技赋能支撑、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抓好宣传警示教育、做实乡镇交警中队等系列举措,持续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农村地区交通更加顺畅、出行更加安全、百姓更加满意,截至10月底,全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0%以上。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路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