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不敢转”“不会转”?山东出台16条措施助力转化

11月29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山东科技大市场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山东日前出台《若干措施》,共分8部分、16条具体措施,这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山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抓手。
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针对科技管理人员担心科技成果定价不当、转化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带来的“不敢转”的问题,提出推动高校院所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解决科技成果管理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要求之间的矛盾。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针对确权、转化、激励等方面机制不活的问题,提出支持高校院所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与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结合的成果转化方式。支持高校院所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
打造高水平技术经理人队伍。针对技术经理人等成长渠道不畅和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提出深化技术转移人才职称评定和激励机制改革,完善高水平技术经理人作用发挥机制,将快速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充分调动技术经理人的积极性。
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平台。针对成果转化供需衔接不畅和转化效率不高等问题,将建强用好山东科技大市场,通过建平台、聚资源、搞活动、优服务,推动更多创新要素高度汇聚、精准匹配。同时强化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建设,通过加强中试、熟化,缩短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距离。
大力支持科技人才转化成果。针对科研、产业“两张皮”难题,一方面推行“校聘企用”“双向兼职”人才共引共用模式,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另一方面每年“一事一议”引育一批高端创新团队,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省内外大院大所科技人才携带成果在山东创办、领办科技企业。
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针对创新产品投用之初面临市场推广难的问题,编制全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大力发展合作创新采购等方式,鼓励优先采购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同时打造一批科技场景体验与技术推广中心,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供更多机会。
提升科技金融赋能成果转化水平。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前端资金缺乏难题,探索“拨投贷”联动、“先投后股”等方式,放大科技资金使用效果,引导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加大投入力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改革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激励机制。针对高校院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度不够高的问题,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机制,建立有利于促进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绩效评价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羊文智)